【富豪面相分析是怎样的】
白手起家型这种相格人生大致经历是出身家境清贫,父母无财无势,就凭着个人头脑及吃苦耐劳、勤俭节约性格致富。面相特征:这种富豪因为天生就劳心劳力,所以体型会偏瘦,额头不一定宽广,但多数有明如镜的光泽,虽早年艰辛,但因些锻炼出过人聪慧,鼻梁不高,但鼻头有肉且鼻孔不露,这种相格致富后仍会保留朴素的生活作风,面庞不大,但嘴巴大,吃“四方之财”,主一生奔波,发迹异乡,亚视老板林百欣就是这种面相,凭着潮州人的艰苦奋斗精神成就一生传奇。因婚姻致富型因嫁入豪门或娶妻致富的例子很普遍,但你有没有发觉,这类幸运儿不一定是很出众的帅哥美女,更不乏有相貌平平者呢?其实“因婚姻致富”的面相是有迹可寻的。面相特征:男相首先看眼角偏上一点的“奸门”位(在相学而言,眼尾位置称为奸门位),此处要求饱满有光泽。女相看鼻,要鼻翼丰满有光泽,男女得这类面相,就算配偶并不是富家子弟,婚后亦必能因夫妻同心,相互扶持而致富。亚洲第一富婆龚如心夫妇就是这类面相,携手共创商界神话,可惜婚姻终不能完美。因横财致富型横财在相学中又称“偏财”,从股票、基金方向致富也属于这类型的。面相特征:两额饱满而圆,面有光彩,无纹冲无痣斑。据相学界研究这种相格多数会带有“横破”的特点,意外发财多难于保留,可以用“过路钱财”来形容,所以建议拥有这面相的朋友在炒股买基金致富后,不妨拿出财富一小部份去行善积德。因继承致富型要成为这种富豪的首要面相特点是“耳轮不反”,简单说就是耳廓内外侧圆满不会有外反的形状。小超人李泽楷先生的耳相就很有研究价值,低而圆满且带点兜风。坑蒙拐骗型指因犯罪致富,如出千、贪污、打劫类,因“恶人恶相”这种人最常见的面相是鹰勾鼻、面生疙瘩两个特点,有为钱财不择手段及喜怒不形于色类特点。而这类人多数嘴相很薄,嘴影响中晚年衣禄,相必天网恢恢,致富后多不能善终。借助外力型即因为有很高的交际手腕,善于借助外力帮助而获得成功,这种富豪最明显的特点是眼尾线或嘴角上扬,外貌亲切和蔼,让人一见如故。名嘴吴小莉就是很明显的“嘴角上扬”,人缘好当然“钱”途无阻了。
【龚如心遗产继承案应该怎么分析啊?】
已故华懋集团***龚如心千亿元遗产争夺战有突破性发展,龚家及华懋集团蛰伏两周后,估计日内将再次出手。可靠消息透露,华懋连日来一直秘密搜集刑事证据,现已掌握有力罪证,不排除争产案牵涉刑事成分,华懋集团最快昨日报警,提供足够证据让警方拘捕始作俑者。华懋集团重臣王礼泉更公开强调,由始至终龚家从无与陈振聪会面及对话。
龚如心上月逝世后,有报道称遗下2002年及2006年两份遗嘱,前者将其千亿元遗产全部拨归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后者则赠与声称是遗产唯一受益人的陈振聪。华懋慈善基金上月19日率先“出招”,入禀高院申请知会备忘,四天后陈振聪同样向高院申请知会备忘“迎战”。
华懋慈善基金复于上月24日再次入禀高院,正式要求法庭确认其持有的2002年遗嘱有效,并要求法庭宣布陈振聪声称持有的2006年遗嘱无效。然而,双方从未公开对外发言,陈振聪更从未露面。据悉,期间,先后有人放料指双方有庭外和解可能,并已秘密“讲数”,不愿以打官司解决事件。
不过,前日现身华懋广场的华懋集团***私人助理王礼泉断言否认事件,并强调:“根本从来无见面(陈振聪),亦无谈话!”但他不愿谈及官司最新进展。
华懋一直低调行动,但可靠消息透露,一众华懋重臣早已兵分多路会晤港府官员及政商界等人士,同时秘密搜集刑事证据,准备报警。王礼泉昨被问及华懋会否报警时三缄其口,匆匆步入华懋总部。而华懋慈善基金代表律师乔柏仁前日也表明:“我(现时)并非回答问题的合适人选。”
或掀另一轰动刑事调查
警方消息透露,自龚如心千亿遗产争夺战展开后,警方一直关注事态发展,若华懋于日内报警,警方定会彻查案件,并根据华懋手上证据调查。由于案件可能涉及文件调查,故大有机会再由商罪科负责调查,包括邀请相关人士问话,若涉及相关文件,则会交化验所进一步检验。
今次龚如心遗嘱闹出双胞胎,除重演龚如心生前与家翁王廷歆缠讼八年的世纪争产官司外,料亦再掀起另一场轰动全城的刑事调查。王廷歆在上次争产期间,曾于1999年10月透过代表律师报警指龚如心伪造遗嘱,令龚如心在高院原诉庭被判败诉后,一度遭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起诉伪造及使用虚假文书等罪。但随着终审法院2005年裁定她所持王德辉遗嘱有效,她获撤销控罪。
【判词查找】
1、法庭宣布龚如心2002年7月28日立下的遗嘱具法律约束力,并对2006年10月16日订定的所谓遗嘱作出不利判决。法庭同时驳回第一被告(注,指陈振聪)的反诉。
2、法庭认为,“2002年遗嘱”乃龚如心适时签署,并与遗嘱条例第五章第一项相一致。法庭并进一步发现,“2002年遗嘱”并非龚如心为了请求中区协助其与公公(王德辉之父王廷歆)遗嘱诉讼案的手段,“2002年遗嘱”真实反映了龚如心希望将自己的财产捐予慈善事业的长期意愿。“2002年遗嘱”是龚如心慈善抱负的结晶,这一抱负具连续性,在遗嘱纠纷中贯彻始终。一直到死,龚如心计划使原告继续发展由自己一手开创的慈善事业,而不理会遗嘱纠纷结果如何。
3、至于龚如心与第一被告之间的关系,法庭认为开始时仅是顾客与风水师的关系。即使1992年后两人建立亲密关系,第一被告同时亦只是龚如心的风水师,并从中获取资金上的好处。龚如心亦一直明白,第一被告不会抛弃原本的家庭与妻儿。第一被告乃有家室之人,而龚如心永不可能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就龚如心的考虑看来,她与第一被告之间的亲密关系,是一个永远不愿让他人得悉的秘密,她愿这秘密在她死后,随她长埋入土。在龚如心于2002年立下遗嘱时,她与第一被告之间的关系并不足以让她将自己的实业捧手予他。从龚如心经营的实业方面来看,她将自己的慈善目标看得比第一被告重要。
4、在遗嘱纠纷结束后,第一被告重返他作为龚如心风水师及密友的“角色”,他为龚如心提供风水服务,并获取经济得益。两人之间的暗中亲密关系仍持续,这也是龚如心于2006年10月16日制定另一份遗嘱的本意。法庭认为,在龚如心于2006年立下另一份遗嘱时,其原本的慈善遗嘱并无改变。
5、综合所有事实证据、专家意见,以及间接背景情况——如龚如心与第一被告之间的关系、龚如心在2006年10月期间的思维、心态,法庭认为,“2006年遗嘱”未经龚如心签署,且未经遗嘱见证人王永祥(Winfield Wong)、吴崇武(Ng Shun Mo)鉴定。“2006年遗嘱”并非龚如心在王永祥及吴崇武见证下,于2006年10月16日立下的文书。法庭指出,该文书是由王永祥证明过的特定遗赠遗嘱(Specific Bequest Will)。关于证据的分析,概括如下。
6、源自文件检验的事物证据确凿,但必须同时与见证2006年遗嘱执行文件的证人证词一同考虑。
7、静电数据探测器上的证据显示:
•“2006年遗嘱”的签名与笔迹显示,该文件签署时被放置于未签署的文件之上,也就是说,在“2006年遗嘱”签署时,两份文件放置于一起。
•文件在“2006年遗嘱”签署三个签名时,未有重大移动,也未引致未签署的文件或“2006年遗嘱”移位。
法庭接受吴崇武提供的证据并认为,在龚如心与两位遗嘱见证人于2006年10月16日签署相关文件时,文件上面只有一份一页文档。联同静电数据探测器的左证,排除了“2006年遗嘱”是2006年10月16日所签署文件的可能性。
8、法庭接受王永祥提供的证据并指出,龚如心的确于2006年10月16日在两位见证人面前签署文档。法庭同时接受王永祥提供的另一个证据——文件由龚如心交给他来公开,他首先拿起文件公开宣读,其后交回龚如心签署。在整个过程中,以下的动作可能致使两页纸滑动:
•从桌子上拿起文档扬起;
•将拿起的文档放回桌面;
•文档被一个人传递给另一个人;
•将文档在桌面范围内翻转;
•调整文件,使适应签署者的角度。
假设有两张纸(法庭指这并不让人信服),不可避免在上述过程中,产生部分移位。这又是一个与静电数据探测器证据有出入的结果。这揭示了“2006年遗嘱”并非在所称的时间执行的文件。
9、文件检验证明,“2006年遗嘱”上出现折痕,而据称是龚如心的签名,则书写于折痕之上。专家检测显示,龚如心的签名在折痕出现之后书写。法庭接受王永祥、吴崇武两人的证据并指出,龚如心于2006年10月16日签署的文件上并无折痕,这再次证明“2006年遗嘱”并非龚如心于2006年10月16日签署的文件。
10.法庭接受王永祥的证词并且认为,2006年10月16日由他见证的文件只是提及送赠一笔特定款项财予一名陈姓受益人的遗嘱。王永祥再三向龚如心提及这份遗嘱她并没有完成她的遗产划分。龚如心在签署之前知道并且理解这一点。法庭驳回“王永祥将2006年遗嘱误读为不完整遗嘱”之说。王永祥对不完整遗嘱的理解是与遗嘱相排斥的,就像“2006年遗嘱”是为立嘱人剩余遗产的分发处理。王永祥对遗嘱解读的准确性,是基于他就其效果而言,自发描述成一份他所解释的“不完整遗嘱”。这在龚如心对王永祥的解释的反应,以及当吴崇武问及她“2006年遗嘱”时她的反应中都得到证实。因此,龚如心在2006年12月6日签署的文件并不是“2006年遗嘱”。法庭驳回第一被告关于他如何于2006年从龚如心那里取得遗嘱的证词。法庭认为他不是一个可信任的证人。相反,法庭认为,在很多方面他的证据都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
11、法庭不相信以他们的关系,龚如心不顾自己的其它承诺和责任,而愿意把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他。在龚如心生前,当他哄她开心,使她赠其礼物或大笔钱财是一回事。但是要让他成为龚如心全部财产唯一继承人(即负责掌权华懋基金并完成她的慈善目标)是非常不同的。法庭认为,第一被告不是一个可以履行这些职责的合适人选。龚如心也没有作出必要的准备去促使他承担这些责任。
12、鉴于2006年10月龚如心健康状况欠佳,法庭认为,她并没有自行准备她在2006年10月16日所签署的文件。法庭认为,她的兄弟姐妹、华懋基金的任何人,以及王永祥都没有在文件的筹备中起任何作用。法庭认为,唯一一位曾经接触过龚如心并有可能在这些文件中起作用的是第一被告。法庭驳回第一被告没有参与到文件准备中的说法。法庭发现他说谎,并向法庭隐瞒了准备2006年10月16日所签署的文件的相关情况。
13、法庭驳回第一被告妻子(以及第一被告)关于第一被告2006年10月18日向其妻展示“2006年遗嘱”的证词。
14、法庭认为,第一被告在龚如心死之前就对遗产官司谋划已久。他可以在龚如心的死前采取这一些措施,包括咨询RaymondChu或其它律师,同时,如果这个“2006年遗嘱”确实是龚如心真实的意愿,那么他的这一系列做法就可以巩固他的地位。他可以有一份经过她的子女和华懋高层确认过的遗嘱。或者,他可以要求龚如心找一些其它可信任的见证人。更好的做法,他还可以要求龚如心找律师出一份遗嘱,这样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但是,他没有做那些方面的事情。法庭认为,他之所以没有采取这一些做法,是因为他并不是通过在法庭上所宣称的方式取得“2006年遗嘱”的。
15、法庭接受证据鉴定专家Robert Radley和Dr Giles的证词,即无法证明吴崇武在“2006年遗嘱”上的签名的真伪。
16、法庭拒绝接受(陈振聪一方的笔迹专家)Westwood关于“2006年遗嘱”上的龚如心签名是正版的结论。法庭接受Radley及DrGiles的结论,即龚如心的签名属高技能的伪造。
17、法庭拒绝接受Westwood关于“2006年遗嘱”上王永祥的签名是正版的观点。法庭接受Radley及DrGiles的结论,即“2006年遗嘱”上王永祥的签名属高技能的伪造。
18、法庭拒绝接受Westwood关于“2006遗嘱”上与王永祥有关的笔迹极有可能是王永祥所写的观点。由于王永祥笔迹样本的大小有限,法庭也不接受Radley关于有适当证据证明笔迹不属于王永祥的结论。就已经掌握的笔迹鉴定而言,法庭目前无法做出这份笔迹是否由王永祥写出的结论。
19、第一被告要求原告证明2006年执行的那份遗嘱是以风水为目的,但法庭驳回这一意见。法庭没有判定这份特定遗赠遗嘱的荒谬本质,即使它不是以风水目的而签署的。
20、鉴于法庭关于伪造的结论,没有必要考虑其它因素。法庭简要地陈述了遗嘱的意愿和效力,以体现已将相关因素全部考虑在内。在遗嘱意愿方面,取决于那份签署的文件是否是“2006年遗嘱”或是一份特定遗赠遗嘱。虽然法庭可以得出结论,即,如果“2006年遗嘱”是2006年10月16日所签的那份文件,龚如心亦非把它当作遗嘱来签署,但法庭并不能推断出,这份特定遗赠遗嘱是为了风水的目的。
21、在遗嘱效力方面,法庭认定在2006年10月16日签署那份特定遗赠遗嘱时,龚如心没有患精神错乱。(完)
【从什么长相可以看出是个发财人呢?】
第1种 白手起家型
这种相格人生大致经历是出身家境清贫,父母无财无势,就凭借着个人头脑及吃苦耐劳、勤俭节约性格致富。这种富豪因为天生就劳心劳力,所以体型会
偏瘦;额头不一定宽广,但多数有明如镜的光泽,虽早年艰辛,但因些锻炼出过人聪慧;鼻梁不高,但鼻头有肉且鼻孔不露,这种相格致富后仍会保留朴素的生活作
风;面庞不大,但嘴巴大,吃“四方之财”,主一生奔波,发迹异乡;亚视老板林百欣就是这种面相,凭借着潮州人的艰苦奋斗精神成就一生传奇。
第2种 因婚姻致富
因嫁入豪门或娶妻致富的例子很普遍,但你有没有发觉,这类幸运儿不一定是很出众的帅哥美女,更不乏有相貌平平者呢?其实“因婚姻致富”的面相是有迹可寻的,男相首先看眼角偏上一点的“奸门”位,此处要求饱满有光泽,女相看鼻,要鼻翼丰满有光泽,男女得这类面相,就算配偶并不是富家子弟,婚后亦必能因夫妻同心,相互扶持而致富,龚如心夫妇就是这类面相,携手共创商界神话,可惜婚姻终不能完美。
第3种 因横财致富
横财在相学中又称“偏财”,前文提过的从股票、基金方向致富也属于这类型的,其相格的首要特点是两额饱满而圆,面有光彩,无纹冲无痣斑,据相学界研究这种相格多数会带有“横破”的特点,意外发财多难于保留,可以用“过路钱财”来形容,所以建议拥有这面相的朋友在炒股买基金致富后,不妨拿出财富一小部份去行善积德。
第4种 因继承致富
就是因为继承遗产或祖辈原因致富。要成为这种富豪的首要面相特点是“耳轮不反”,简单说就是耳廓内外侧圆满不会有外反的形状。 小超人李泽楷先生的耳相就很有研究价值,低而圆满且带点兜风。
第5种 坑蒙拐骗型的
指因犯罪致富,如出千、贪污、打劫类,因“恶人恶相”这种人最常见的面相是鹰勾鼻、面生疙瘩两个特点,有为钱财不择手段及喜怒不形于色类特点……,而这类人多数嘴相很薄,嘴影响中晚年衣禄,相必天网恢恢,致富后多不能善终。
【龚如心的遗产案件】
龚如心去世,其328亿元遗产由谁继承是焦点所在。据明报报道,其实龚如心在01年曾公开透露,已立下遗嘱,除预留照顾“老人家”所需外,余数会拨入名下的华懋基金作慈善用途。王德辉与龚如心膝下无儿,龚母年事已高,据了解,龚如心已立遗嘱,身为“大家姐”的她倾向将巨额遗产留给最亲的胞弟妹,即龚仁心、龚因心及龚中心。
较龚如心年轻7年的医生胞弟龚仁心,诊所设于华懋旗下青龙头豪景花园。在胞弟妹中,龚仁心与龚如心感情最好,当王德辉第二次被绑架后,他曾协助龚如心营救王德辉,往来内地及之间,后来又赴寻求取回已付的赎金。
龚仁心亦十分“积极”参与龚如心与家翁的争产案,为胞姊任证人,力证王德辉曾在家中自立遗嘱。
事实上,王氏夫妇对龚仁心一向不薄,当年龚仁心申请由内地来港行医时,王德辉让他俩夫妇担任华懋核心公司参明的股东,他更让龚仁心夫妇住在半山华懋物业大学阁,每月只收象征式1元租金。王德辉又常到舅仔的诊所接受按摩治疗,83年首次被绑架获释后,第一时间到龚的诊所检验,王两次堕马受伤亦由龚仁心诊治。
至于龚如心的幼妹龚因心,亦获龚如心安排到大学阁居住。龚如心在世时,一直是龚因心为她准备一日三餐,每日早上送到华懋尖沙嘴总部顶楼龚如心的家中。龚如心的二妹龚中心据悉亦是医生,但在医务委员会的医生名册中却未有登记。
此外,龚仁心妻子刘元春,与丈夫同是华懋集团旗下一间公司的董事,该公司持有多个华懋贵重物业,包括华懋世纪广场和铜锣湾华懋礼顿广场等。刘元春另有一间清洁公司,承包华懋所有大厦的清洁工作。至于龚如心“干儿”张雁坤,是已故张奥伟爵士的侄儿,亦是著名律师张贯天的儿子。张家与王家熟稔,张贯天是王德辉遗嘱的见证人。张雁坤曾在争产案中为龚如心任证人,力证王、龚关系恩爱。龚如心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就是2006年6月与张雁坤一起到中环艺穗会,出席新加坡业余女画家吕壁慧的画展。
龚如心病逝后,作为她生前律师之一的麦至理对外发出声明,指龚如心遗嘱的受益人并非一个慈善组织,以澄清外界臆测,但基于受益人期望保留私隐,故暂不能公开遗嘱受益人名字。
2007年4月20日 一位看风水的人陈振聪开记者会,自认是龚如心遗产的唯一受益人,并透过代表律师公开他在1990年代与龚的合照。
已故华懋集团***龚如心千亿遗产案,2010年2月2日10时在高等法院作出书面判决。有“小甜甜”之称的龚如心的近千亿港元遗产将归属于华懋集团慈善基金,还是自称龚如心“地下恋人”的风水师陈振聪? 这场被称为“世纪官司”的遗产争夺案经历两年准备,于2009年5月11日正式在高等法院开审,聆讯时间长达40天。期间法庭传召了30多名证人,包括龚如心亲友、华懋集团员工、见证龚如心签署遗嘱的律师、医生、笔迹专家、陈振聪夫妇及其兄弟。
华懋慈善基金持有的龚如心于2002年订立的遗嘱,和陈振聪持有2006年遗嘱,哪份才是龚如心的真实遗嘱、陈振聪持有的是否属于“风水遗嘱”以及龚如心订立2006年遗嘱时是否病重或神志不清等。
该案件在司法史上首次引入风水专家作证,与医学、笔迹鉴定同台“PK”。更加惹人瞩目的是,陈振聪自曝与龚如心关系非比寻常,为案件增添了浓重的八卦意味,成为街头巷尾的趣谈。难怪曾有人感叹:“这次遗产争夺简直就像一场肥皂剧,其细节甚至比电影还令人匪夷所思。”
不过2010年2月2日的判决也许并不会使这场“肥皂剧”落幕。有媒体表示:“无论谁胜谁负,任何一方提出上诉只属时间问题。高等法院的判决,很可能只是遗产争夺案的又一个开端。” 2010年2月2日,高等法院判定,在已故华懋集团***龚如心的千亿遗产争夺战中陈振聪败诉。法官认为,陈振聪所持的2006年遗嘱系伪造,而龚如心2002年遗嘱才是最后遗嘱。法官不相信陈与龚如心之间有亲密关系,不认为龚会将全部遗产赠予陈振聪。法官因此裁定,陈振聪一方败诉。
华懋慈善基金的代表律师何文基表示,对于陈振聪所持“06年遗嘱”的真伪问题,华懋不会有跟进行动,相信警方会跟进。陈振聪涉嫌伪造遗嘱,可能构成刑事罪行,有关控罪最高可判监14年。
陈振聪手持的“06年遗嘱”真伪一直是案中焦点。华懋慈善基金阵营及陈振聪阵营,就“06年遗嘱”上的3个签名,分别聘请笔迹专家在庭上作证,双方对龚如心及王永祥的签名真伪各持己见。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真可谓“峰回路转”啊! 前期
2010年5月24日电 据《星岛日报》报道,龚如心遗产案中败诉的商人陈振聪,涉伪造遗嘱被警方拘捕后,被视为疑犯要保释候查,其“终极上诉”是否获准尚有17日,在“揭盅”日子临近下,陈振聪23日再度“出招”,向特首曾荫权发公开信作绝地反击,强调自己被捕已475天,指责有人“滥用行政程序”,欲逼令当局撤销对其“调查”。
在争产案中两度败诉的陈振聪,撤换律师行处理龚如心遗产官司的“终极上诉”,案件延至下月8日展开聆讯。消息称,终极上诉一旦被拒绝,不排除警方马上采取行动落案起诉。
后续
2010年7月3日晚上9点,一向自信的陈振聪出现在高等法院门外,他收起了他一贯的招牌式微笑,满脸疲惫地走出法院。法院外,数十名记者一拥而上,纷纷向陈振聪询问审讯情况,但陈振聪只是低头不语、面无表情,这一日他已经在高等法院呆了12小时。陈振聪当天早上由弟弟陈振国陪同到达高等法院时,已显得疲惫不堪,苦瓜脸上写满担忧两个字。他在聆讯时,时不时打瞌睡,至少三次伏案养神。
而在等待结果的那几个小时里,他也一直在祈祷室里和教友一起祈祷,全天祈祷5~6次,在这漫长的一天里,他也吃得非常简单,午餐的四宝饭和晚餐的鱼柳包都是由助手买的简单外卖。过往自信的笑容,都已经被苦苦的倦容所代替,在数十名记者的闪光灯追踪下,他缓慢走到私家车里面,驾车离去。昨日再次聆讯时,他由妻女陪伴,表情似乎也并没有舒缓,还是露出凝重的神色。
争产风波
2007年4月7日,龚如心留下超过400亿港元财产去世后的第4天,默默无闻的风水大师陈振聪通过律师公开自己与龚如心的合照,并公布了一份2006年龚如心签名的遗嘱,挑起遗产争夺战,然而,当他以胜利者的姿态自居时,现实让他屡战屡败。
2010年2月2日,高等法院裁定,陈振聪所持2006年的遗嘱属伪造,判陈振聪败诉,他当日决定上诉;2011年2月14日,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三位法官一致裁定陈振聪败诉,原本他想再次上诉,却被法院驳回申请; 2013年4月,陈振聪被税局追讨约3.4亿港元的物业税及所得税,区域法院判陈振聪败诉。
2011年陈振聪在一次与东周刊的专访中提及,“我被妖魔化无所谓,但对Nina(龚如心英文名)不好。”但他的行动中丝毫看不出他有羞悔之意。几年来的审讯中,他无数次地公开自己与龚如心的亲密视频、照片与细节,前日在法庭上,陪审团也观看了一系列由陈振聪公开的私密视频,而上月法庭更公开了一份陈振聪的露骨供词。除此之外,在争夺遗产的道路上,陈振聪在2011年被市民评为年度风云火罗人(火罗:出丑),而由于他不知收敛,反而一次又一次高调地展示其亲密细节,令民众对他的厌恶程度愈演愈烈。
陪审团的纠结
道德的谴责并不代表法律的制裁。
法官麦机智表示,尽管陈振聪在民事争产案中有不实的成分,但谎话并不能将他定罪,而且说话未必一定涉及不良动机,比如他可能想保护妻子、掩饰不道德行为、令辩方案情更圆满、出于惊恐或困扰等原因,这些原因都不能将他定罪。这也令陪审团陷入纠结。
由于是使用普通法的地区,在审判时采用陪审制。在此案中,法官麦机智引入8人陪审团,陪审团必须达到6比2或7比1的裁决才有效。他们只可以考虑庭上的证供,不可受案中人士知名度或传媒报道影响。同时,麦机智还强调,陪审团在做出判决时,不应考虑道德标准,即使部分证供会令人困扰或同情,都不可被个人感受左右判决。
自7月3日起,这个由5男3女组成的陪审团已连续商量两日,仍未作出最终裁决。昨日,再度经过疲倦的一天后,陪审团终于在晚间以6比2裁定陈振聪伪造罪成,7比1裁定使用虚假文件罪成。
陈振聪得知裁决后,呆立当场,满脸通红,随即伏在面前桌上。法官将于今天作出最终判罚。根据刑法第210条,“伪造、变造私文书,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庭上披露,陈振聪于1986年讹称医生申请信用卡,留有案底,这可能会导致加重判罚。同时,也有法律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陪审团认为案件情节特别恶劣,也可以加重陈振聪的判罚。
结果
2013年07月04日(联合早报网讯)在,商人陈振聪涉嫌伪造华懋集团已故***龚如心遗嘱案,陪审团经过2日商议后,裁定陈振聪罪成。
明报网报道,5男3女陪审团听完法官麦机智引导后,昨晨约11时15分退庭商议9个半钟,仍未有裁决,要在法院借宿一宵,今晨9时半开始继续商议,在晚上7时多,终裁定陈振聪罪成。陈振聪被控伪造遗嘱及行使虚假文书两项罪名,陪审团分别以6:2及7:1裁定罪成。
法官昨晨引导时补充说,控方指陈振聪的说法混杂事实与谎言。他指陪审团若认为陈解释取得06年遗嘱的说法属谎话,须一并考虑他说谎的原因;陈或因惊慌、掩饰不道德行为、保护他人等而胡诌,并非一定心存恶意。不过,若陪审团认为陈并非因上述原因说谎,便应把谎话视为支持控方案情。法官强调,陪审团必须以大比数(至少6:2)作定罪或不定罪的裁决。
控罪指出,陈振聪(53岁)涉于2006年10月15日至07年4月8日伪造龚如心的06年遗嘱,并于07年4月4日至10年2月3日使用该纸“假遗嘱”,与龚如心02年遗嘱的受益人华懋慈善基金,争夺龚如心超过800亿元的遗产。
最新——几近停滞的慈善
由于遗产案尚未落定,缺少慈善基金来源,因此,近几年,华懋基金的慈善事业也基本停滞。
龚如心生前热爱慈善,尤其是面向内地,据了解,其累计捐献给内地的教育、医疗和慈善事业的资金至少在10亿美元以上,知名项目包括在河南为艾滋致孤的孩子们兴建的“社工·如心家园”等。
“按照家姐的意愿,华懋基金未来的慈善事业也主要面向内地。”龚仁心说。
他还透露,在华懋基金无法行使慈善职责时,其亦曾向华懋集团申请每年拿出3亿来从事慈善,但其建议最终未能得到法院许可。原因是华懋集团的经营管理,尤其是对外投资,一直受到临时遗产管理人的监督,而管理人给法院的建议是每年1500万,最终法院接受了管理人的意见。
针对媒体关于华懋基金疏于照顾王氏家族的质疑,龚仁心亦表示很多情况是因为遗产管理人和法院方面影响了决策和执行效率。遗产管理人此前为德勤,2011年后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此次内地之行,龚仁心去了河北沧州的建新集团,其对旗下化工、航空产业均表示感兴趣。他认为华懋集团的绝大部分业务是房地产,能够多方面经营会比较好一点。但龚仁心表示华懋集团还没有内地投资的相关计划。
“现在还不是适当的时候,他们不支持到内地投资。”龚仁心如此评价遗产管理人的态度。
其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强调,此行只是其个人兴趣,并不代表华懋集团。在他的预期中,如果华懋集团董事会上提出与内地合作,很可能会遭到遗产管理人的反对。
据华懋集团在内地的投资主要还剩下两个项目,一个在厦门,一个在南海,均出现了问题。
“厦门的项目,是一些投资款没有收回,目前已经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南海的项目,主要是投资的合资公司存在隐瞒工程真实进展的问题。”龚仁心表示,由于这些投资非自己经手,对项目的详细情况不是很了解,但此次廉署调查应该与华懋集团这些在内地的部分投资有关。
【什么样的面相的女孩子算是“人间富贵花”?】
相信之前广西高考状元杨晨煜大家都知道,他的证件照曝出来时,人间富贵花这个词也被用在了他的身上,虽然他是男孩子,但他的长相确定担得起人间富贵花这个形容了。
那到底什么样的长相才能称之为富贵的长相呢,首先肤色方面,肯定是通透红润的,肤色均匀气色好决定了整体看起来的感觉,五官要恰到好处,面部不会过于臃肿肥胖也不会过于瘦弱无肉,脸型一定是不胖不瘦的,线条流畅自然。
额头在古代一直都被看作是官运仕途的象征,一个人额头饱满光洁,没有塌陷或者缺陷的地方,就表示了此人富有智慧,做事有条理,未来贵气满满。眉毛和眼睛搭配得当,印堂明亮光洁,眉毛顺直不杂乱,这样的眉眼被认为是美丽,清秀的,眉毛不散乱证明人有主见,心思细腻。一个宽厚有肉且鼻梁线条直顺,与脸部五官比例协调的鼻子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富贵面相的好鼻子。鼻孔内敛代表财不外露,表明此人为人稳重成熟。耳朵通常也被认为是福气的象征,耳垂有肉,颜色红润光泽,耳朵高于眼睛或与眼齐平的长相,被认为是聪明,有财运的长相。
现在当代的女明星之中,我认为杨蓉的长相算得上是人间富贵花的,她的脸部有肉但是不臃肿肥厚,眉目清秀相当标志。还有以前的港姐李嘉欣也是贵气十足的面相了,无论她穿什么都感觉很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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